【在线pdf转图片】鲜鸡精调味料抽检不合格 来香园公司被罚 鲜鸡规格型号:1008克/袋
司被司被责任编辑:吕成海

5月14日,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按《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违法所得的计算方法计算,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经抽检,排查不合格原因等措施控制产品安全风险。不符合SB/T10371-2003《鸡精调味料》标准规定的“≤10000CFU/g”的要求。该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
6月11日,没收违法所得2160元,厦门来香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香园公司)生产的鲜鸡精调味料,主动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召回,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督促该公司立即采取暂停生产不合格产品,同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来香园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截至7月8日,召回的10袋不合格鲜鸡精调味料已在8月5日在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销毁。并作出上述处罚。并于6月17日立案调查。执行标准:SB/T10371-2003)进行监督抽检。截至检查当日,来香园公司暂停了鲜鸡精调味料的生产,菌落总数项目检验结果为8.1×104CFU/g,
经查,罚款5000元。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召回的不合格鲜鸡精调味料进行无害化销毁。来香园公司共生产上述不合格批次鲜鸡精调味料260袋,
8月30日,督促来香园公司立即采取暂停生产不合格产品、现场在当事人的成品库内未发现不合格批次产品。